学生处是学院党委和行政领导下专门负责学生教育和管理的职能部门。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全院学生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行为管理;
学生奖惩与服务;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和学生助学体系的建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等学生服务工作。
学生处是学院负责学生管理的职能部门,其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全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负责制定、修改、完善学院各项学生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院班主任、辅导员队伍建设,制定管理办法,进行业务指导、培训、考核、奖惩的工作。
4、负责新生接待、入校教育、军事训练等工作。
5、负责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以及先进班级的评选表彰工作。
6、负责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的管理、评定和发放工作,负责学生勤工助学工作。
7、负责高招、中招的宣传和录取工作。
8、负责协调各系部做好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
9、负责对违纪学生的纪律处分和申诉处理工作。
10、负责全院学生的学籍、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11、负责全院学生宿舍的制度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
12、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